“多亏了张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近日,在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某超市负责人将两面印有“明察秋毫 公正无私”“公正司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案件中,原告以其购买的进口酒类没有中文标签为由,起诉某超市,要求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
庭审前,承办法官认真检索关联案件,向有关部门发函调查,综合考虑原告的投诉举报情况和以往诉讼经历。庭审中,承办法官重点审查原告此次购买行为与生活消费的关联关系,原告表示:“我有钱,想去哪里买什么就去买什么。”
承办法官还重点审查所涉酒品的安全及质量情况,要求被告超市提交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进口货物报关单等,以证明涉案酒类来源合法、渠道正规、检疫合格。
结合原告此前知假买假索赔诉讼、投诉经历,以及所涉酒品来源、质量相关证据,承办法官最终认定原告此次购买涉案酒品并非出于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消费需要,涉案酒品也并非“假酒”,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近年来,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打假人,严重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诚信经营环境。蔡甸区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努力让公正裁判成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风向标”、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陈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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