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通过跨省协作与持续追踪,成功为申请执行人吴某执行到位被长期拖欠的租金、物业费及违约金共4.8万元。这起历时近六年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熊良雁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吴某与某房产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租其房屋并承担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后因该公司屡次违约,吴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吴某支付各项费用合计4.8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吴某遂向武汉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原承办法院经多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并无银行存款、房产、股权等可供执行财产,仅有一辆车龄近20年的机动车,财产价值低且难以处置。案件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6月,该案交叉至新洲区法院继续执行。承办法官熊良雁接手后,迅速梳理案情,扩大财产调查范围。为进一步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熊良雁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查函,请求协助查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下落。根据反馈信息,刘某可能在陕西省某地活动。
为推进案件进展,熊良雁立即前往陕西开展实地调查。在当地法院协助下,他深入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区域及周边社区排查。然而,由于刘某行踪不定、地域范围广泛,此次跨省调查未能锁定其本人,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在当地有实际经营活动或财产,案件依法再次终结执行。
尽管程序暂告段落,熊良雁并未放弃对该案的跟踪。他持续依托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及终结案件管理平台,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动态。
转机出现在今年9月,“两终”平台反馈关键线索,某房产管理公司在陕西某村镇银行新开立账户,且近期有资金入账。熊良雁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法院,迅速办理委托执行手续,请求协助前往银行办理冻结、扣划。在两地法院高效协作下,24小时内成功将被执行人账户内资金冻结并划拨至新洲区法院执行款专户,4.8万元执行款全部到位。
案款到账后,熊良雁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吴某办理发还手续。拿到执行款的吴某连连致谢,并对法官在案件执行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表示高度认可。(王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