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加法题 武汉青山区法院多措并举探索“执破融合”新路径-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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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3 16:56:43
来源:新华网

做好加法题 武汉青山区法院多措并举探索“执破融合”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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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坚决落实上级法院部署,着力做好“执破融合”加法题,通过机制重构、流程再造和效能叠加,实现僵尸企业“移得出、破得快”、危困企业“治得早、救得活”,助推资源配置和社会价值最大化,探索出了一条“以执助破、以破促执”基层实践新路径。

  从“各自为战”到“并肩作战”

  今年8月,在青山区法院第四审判庭,一个不同寻常的庭审现场在上演——执行法官李法官有条不紊地主持一起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的债权人会议。这种执行法官主持破产程序的场景并非“角色错位”,而是青山区法院“执破融合”团队办案模式的常态。

  改革源于实践痛点。本案中的某管理公司因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按照传统模式,案件从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要重新开展财产调查、债权审查等工作,耗时耗力。

  得益于青山区法院2024年5月启动的“执破融合”试点工作,本案中的执行法官作为“执破融合”团队成员,可以将前期财产查控、账户冻结等信息带入破产程序,让破产程序一启动就驶入“快车道”。最终,本案破产程序得以迅速推进,债权人会议高效表决并通过财产分配方案,快速完成对某管理公司的破产清算,及时释放了市场资源。

  除了建立专业化融合团队,在人员上做“加法”,青山区法院更注重理念上的“融合”,先后通过建立“双向列席”决策机制、出台《关于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工作指引》等方式在执行环节植入破产审判审查视角,在破产程序中引入执行工作效率理念,以系统思维推动执行与破产并肩破题。

  理念一新天地宽。自作为湖北省法院第一批“执破融合”改革试点法院以来,青山区法院“执转破”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5%,“化解一案、清理一片”的规模效应日益显现。

  从“被动等待”到“主动引导”

  对于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企业,如何避免其在“执行不能”状态中空转消耗,是青山区法院启动“执破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后极力破除的难题。

  经过两年时间摸索,在理念革新下,青山区法院将服务主动前移,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前端识别、中期引导、后端快速导入”的“执转破”直达快车道。

  今年9月,在某科技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立案前,执行法官在“执前督促程序”中就发现该公司已涉及多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通过大数据分析,执行法官判断该公司已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条件。最终,依托“一案一策”引导机制,债权人在执行法官释明下主动申请移送破产审查,案件得以跳过传统执行环节,通过“执转破绿色通道”直接进入破产程序,推动该公司在35天内完成破产,大大提升了债务清理与市场主体退出的整体效率。

  对决定移送破产的案件实行优先审查、优先立案,内部审批流程从“串联式”改为“并联式”,前端前移审查关,中期细化引导关、后端集约办理关,自“执转破”直达快车道机制正式建立以来,已有9件案件通过“执前督促”环节提前转入破产程序,带动化解关联执行案件52件,执行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40%,有效破解了“移不出、立不了、破不掉”难题,真正实现了从“程序空转”到“实质解纷”的转变。

  从“程序衔接”到“功能互补”

  “执破融合”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程序上的衔接,更在于功能上的互补与协同。青山区法院因案施策,创新运用“以破促执”和“以执助破”的双向赋能机制,将执行与破产纳入同一债务治理体系统筹考量,既实现“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更兼顾市场主体再生需求。

  2024年12月,在某建材公司和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因公司关门、股东失联,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融合团队发现该公司虽暂时陷入困境,但品牌价值和经营模式仍具潜力。团队法官一方面运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规则,对失联股东形成法律威慑;另一方面积极搭建协商平台,促成债权人与企业达成和解。最终,全部债务于今年5月履行完毕,债权人债权获得清偿,企业得以存续,职工就业得到保障,实现了多方共赢。

  对于确无挽救价值的企业,青山区法院则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前期成果,推动破产清算程序高效运行。9月,在某制造企业破产清算案中,执行阶段已完成的财产调查、评估等工作成果直接运用于破产程序,推动该案从受理到终结仅用时38天,创造了区域破产审判新速度。

  内抓融合,外抓联动。在整合内部审执资源基础上,青山区法院更是主动将“执破融合”工作融入区域发展大局,与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协同处置,为市场主体退出与挽救提供多重保障。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执转破”移送案件76件,受理破产案件63件,在破产程序前、中、后各阶段,累计带动化解关联执行案件200余件,快速出清一批“僵尸企业”,并成功帮助7家困境企业实现挽救与重生。

  江流奔涌,千帆竞发。从“青山实践”到“青山范本”,这条创新之路仍在向前延伸。下一步,青山区法院将持续围绕“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的重要部署,扎实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融合,助力市场主体的有序退出与困境救治,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李梓杰、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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