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0月23日电(记者田建军)今年以来,武汉市探索建立经济适用房限价制,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价格快速上涨,上半年经济适用房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下,取得明显成效,为破解当前房价快速上涨难题提供了思路。
地处中部的武汉市房价从2000年以前的不到2000元/平方米,快速上涨到今年上半年的4100元/平方米。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经济系主任艾建国教授分析认为,当前,推动房价快速上涨的原因主要有四:一是住房供求失衡,拉动价格上涨;二是成本上升推动房价上涨;三是地方政府、银行、开发商利益互动,共同推动房价走高;四是调控失灵。
专家认为,要稳定房价,寻求突破口,关键是要地方政府主动让利,切实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中低档住房比例,改善结构,缓解市场供求失衡带来的房价上涨压力。
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城市,早在1994年,该市就在全国率先建成了第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特别自2003年以来,这个市连续5年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10件实事之一。到目前为止,武汉市已建设经济适用房小区67个,用地面积7000余亩,竣工面积累计达到840.37万平方米。同时,这个市通过国家集资合作建房政策,帮助100余家困难企业建设经济适用房386.3万平方米。10多年来,这个市通过经济适用房建设,共解决了近14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陈世平说,由于坚持经济适用房政策,与同等城市比,近年来武汉市房价涨幅相对较小,目前,商品房均价刚刚突破4000元/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均价约2500元/平方米,远低于兄弟城市。
为进一步平抑房价,让低收入家庭切实能够买得起合适的住房,这个市今年又出台一项重要政策,对经济适用房实行严格的限价制,通过价格干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按照这一政策,这个市的物价、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等部门统一行动,采取限定最高价格、价格预审、成本监审等多项措施,探索建立经济适用房限价机制。
一是实行经济适用房最高限价。据介绍,从今年起,每年一季度,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国土房产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本年度下达计划的经济适用房最高销售价格。经过测算,今年武汉市计划开工的经济适用房小高层的最高限价为2800元/平方米,多层为2600元/平方米。
二是进行价格预审。在每个经济适用房计划下达前,市物价部门对申报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预审,严控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成本,将开发商利润严格控制在3%以下;同时,开发企业对按规定价格销售作出书面承诺,否则不能立项开建,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是实施定价成本监审。为挤掉价格水分,在确保质量前提下,该市明确规定9类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这些费用包括: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各种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等费用,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由政府负担和按规定已经减免、不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各种资本性支出和因违规违章造成事故而产生的费用,与住房开展业务无关的其他费用支出,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不得计入成本的其他支出等。同时,在项目建至正负零时,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项目成本监审,核准售价,防止售价高于预审价。
市物价局局长闵光新说,限价制有效控制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上涨,上半年,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均价同比涨幅不到3%;经济适用房实际销售价格比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价格低1000-1500元/平方米,降低约30%左右。截至目前,市物价部门共审核了24个项目、19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审减成本总金额51556万元,相当于每平方米审减成本263元,开发商利润被控制在3%以下。
为充分发挥经济适用房限价制在平抑房价中的作用,武汉市今年进一步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经济适用房计划总开工面积473.35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是历年来最多的,经济适用房年度供应量占住宅供应量比例将由以前的平均15%提高到30%左右;同时,为了将经济适用房计划落到实处,这个市对经济适用房建设采取"限时开工"措施,要求2007年计划的29个项目必须在12月31日前全部开工,2006年计划尚未开工的7个项目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部开工,以提高经济适用房的上市率和供应总量,进一步改善结构,缓解市场供求矛盾。
据武汉市副市长尹维真介绍,"十一五"期间,这个市将竣工经济适用房1200万平方米,解决15万户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所有经济适用房全部实行限价销售。
业内人士和有关房地产专家认为,武汉市建立经济房限价制虽然时间不长,尚处在探索期,但为破解当前房价快速上涨提供了思路。一是加大经济适用房(包括廉租房)土地供应,提高上市率,缓解因地价上涨和供应不足带来的房价上涨压力,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成为市场的主体;二是核实成本,限定开发商利润,并通过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暴利问题;三是政府让利。经济适用房建设需要政府拿钱、拿土地(划拨性质为主),当房价的快速上涨开始由经济问题逐步演变为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时,地方政府应该主动让利,让百姓受益,这既是对地方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地方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能力的检验。
(责任编辑 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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