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消息(记者张小燕)昨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据报告,截至本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1月29日上午1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22件,其中: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8件,财政经济方面的6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15件,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9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16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8件。
郭贵初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湖北省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的议案、周叶中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的议案,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审议处理。王树义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在闭会后交省人大城乡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处理。
代表联名提出的其他119件议案作为建议处理,连同大会期间已经收到的代表提出的29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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